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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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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2-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5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39,246,46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价格:24.88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9月28日,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振德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提案,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振德医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22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3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39,246,466股

3、发行价格:24.88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976,452,074.08元

5、发行费用:11,544,349.95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964,907,724.13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2022年9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48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9月13日止,中信证券在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701012501991705的银行账户实际收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共计人民币976,452,074.08元。

2022年9月14日,中信证券已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款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天健验[2022]4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9月14日12时止,公司实际已向鲁建国、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和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246,46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976,452,074.08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544,349.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4,907,724.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9,246,46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25,661,258.13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3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结构化融资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9,246,466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4.88元/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注:限售期结束后,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

(二)发行对象情况及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鲁建国及其控制的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鲁建国

鲁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绍兴市越城区******。

2、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建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755933132U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皋北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批发、零售: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钢铁;货物进出口。

3、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炳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4MA9K21FM05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工人路南段东侧鄢陵振德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院内1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农业机械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已在上市公司相关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进行了信息披露。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2年9月26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鲁建国及沈振芳。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董超、徐峰

项目协办人:王一真

项目组经办人员:郭阳、沈宇桥、杨帆

联系电话:010-60833063

传真:010-60833083

2、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吕崇华、杨婕

联系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2008

3、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公司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负责人:吕苏阳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佳南、阮飘飘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6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鲁建国及其控制的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振德”)、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园林”)发行股票合计39,246,466股。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鲁建国、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3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39,246,466股,发行价格为24.88元/股,其中鲁建国、浙江振德、许昌园林分别以现金认购3,924,646股、23,547,880股、11,773,94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227,204,736股,其中浙江振德持有109,191,600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48.058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鲁建国的配偶沈振芳持有公司9,310,000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4.0976%,鲁建国、许昌园林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鲁建国、浙江振德、许昌园林及沈振芳持有的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浙江振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鲁建国、沈振芳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皋北村

法定代表人:鲁建国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75593313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批发、零售: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钢铁;货物进出口。

经营期限:2003-10-23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具体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工人路南段东侧鄢陵振德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院内1楼

法定代表人:沈炳炎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4MA9K21FM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农业机械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经营期限:2021-08-02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鲁建国

姓名:鲁建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6211970********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沈振芳

姓名:沈振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6211972********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振德、许昌园林、鲁建国与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德医疗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鲁建国及其控制的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沈振芳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振德医疗

股票代码:603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皋北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皋北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2: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工人路南段东侧鄢陵振德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院内1楼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工人路南段东侧鄢陵振德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院内1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3:鲁建国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香积路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4:沈振芳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香积路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振德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东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东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鲁建国

(四)沈振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鲁建国和沈振芳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系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信息披露义务人鲁建国、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致使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增加;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振芳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3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39,246,466股新股。其中,浙江振德认购23,547,880股、许昌园林认购11,773,940股、鲁建国认购3,924,64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6,451,202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501,6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2.156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7,748,06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9.2034%。

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持股比例合计7.047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振德、许昌园林、鲁建国与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鲁建国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方式

1、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9,246,466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认购人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人拟认购股份数量及拟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2、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25.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2)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3)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36,322,841.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2022年6月15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1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5.48元/股调整为24.8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5.48元/股-0.6元/股=24.88元/股。

3、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鲁建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限售期

认购人承诺,本次新认购的股票,在该等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已在上市公司相关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进行了信息披露。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振德医疗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鲁建国)

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沈炳炎)

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鲁建国)

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沈振芳)

2022年9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鲁建国)

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沈炳炎)

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鲁建国)

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沈振芳)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