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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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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股票代码:6008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保山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同仁街45号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同仁街45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保山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53050000001004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MA6NA9PT4L;

注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同仁街45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恩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婴幼儿洗浴服务;小餐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招生辅助服务;托育服务;家政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游乐园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7月20日至2068年7月19日;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同仁街45号;

联系电话:0875-21368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构建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 博闻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博闻科技股份,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博闻科技股份1,553.17万股,占博闻科技总股本的6.5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23日印发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事项的批复》(保国资发[2022]139号),同意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022年9月20日为划转基准日,将持有的博闻科技股份15,531,700股,占博闻科技总股本的6.58%,无偿划转至保山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博闻科技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博闻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保山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保山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事项的批复(保国资发[2022]139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股票代码:6008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16楼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16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5305000000118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MA6Q0WJE4W;

注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16楼;

注册资本:17874.94732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正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教育、医药、大健康、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项目的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2020年12月30日至2050年12月29日;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16楼;

联系电话:0875-21361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构建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 博闻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博闻科技股份1,553.17万股, 占博闻科技总股本的6.58%,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博闻科技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23日印发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事项的批复》(保国资发[2022]139号),同意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022年9月20日为划转基准日,将持有的博闻科技股份15,531,700股,占博闻科技总股本的6.58%,无偿划转至保山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博闻科技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前次持股种类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2021年1月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5日印发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资产及产权事项的批复》(保国资发[2021]1号),同意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持有的博闻科技人民币普通股15,531,700股,占博闻科技总股本的6.58%,无偿划转至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博闻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事项的批复(保国资发[2022]139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