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2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3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不变),增加连云港嘉澳为被担保对象。截止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81,008万元(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预计2022年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其中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嘉澳,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其主营业务,本次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内,2022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度未发生变化,仅增加连云港嘉澳为被担保对象。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本次增加被担保对象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情况
■
注: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全资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额度可调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7RCAU6F
(三)成立时间:2022年9月22日
(四)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9房间
(五)法定代表人:沈健
(六)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新成立,截至目前尚未有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且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并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增加连云港嘉澳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进一步推进连云港嘉澳业务发展。且公司对连云港嘉澳拥有控制权,能对其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授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增加连云港嘉澳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推动公司新能源相关业务的发展。连云港嘉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652万元(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5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审计收费总额3,059.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2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杨铭姝,合伙人,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拟项目合伙人信息
俞德昌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杭州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于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陈小红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于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其中,内控审计(含子公司)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财务审计(含子公司)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年审、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提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2-10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3日
至2022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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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2年10月10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逸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