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9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分别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不超过14亿元规模恒逸石化股票的购买,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鉴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2年9月2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博海汇金汇鑫8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账户名称: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8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开户时间:2021年4月28日;证券账户号码:0899273563,并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该计划已于2021年9月1日完成购买,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8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49,9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95,630,240.37元。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博海汇金汇鑫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账户名称: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开户时间:2021年9月6日;证券账户号码:0899294495,并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该计划已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购买,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32,1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9,743,621.78元。
3、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博海汇金汇鑫10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账户名称: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10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开户时间:2021年9月6日;证券账户号码:0899294493,并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该计划已于2021年9月24日完成购买,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10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31,70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6%,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7,854,470.45元。
4、至此,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签署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购买股票113,754,600股,成交均价为12.25元,占公司总股本 3.10%,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393,228,332.60元。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280,5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9,888,281股后的股份数3,586,392,2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717,278,454.60元。本次权益分配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已向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750,920.00元(含税)。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8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10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9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
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增持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7,841,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
2、本次增持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以下简称“本增持计划”)公司股份锁定期于2022年9月2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增持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增持计划的持股情况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人员”)拟成立专项金融产品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总规模不超过60,000万份,公司已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截至2021年9月27日,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泓景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47,841,104股,占公司总股本1.30%,成交金额为人民币605,583,978.00元。公司本增持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股票锁定期为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
3、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280,5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9,888,281股后的股份数3,586,392,2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717,278,454.60元。本次权益分配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已向本增持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68,220.80元(含税)。
4、截至本公告日,本增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7,841,104股,占公司总股本1.30%,本增持计划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权益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本增持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增持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亦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情况等。
二、本增持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增持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增持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三、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二)本增持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增持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本增持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西藏信托·泓景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增持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0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函告,获悉恒逸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质押所涉及股份融资部分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3,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对应融资余额50,000万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768号);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