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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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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箱:Stssec@126.com 联系人:卢沛民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10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由副董事长万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董事万军先生、张俊先生、钟海辉先生系本次激励对象,因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董事万军先生、张俊先生、钟海辉先生系本次激励对象,因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董事万军先生、张俊先生、钟海辉先生系本次激励对象,因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激励协议;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⑾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昊普环保股权回购方案变更暨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10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罗学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审议通过《关于昊普环保股权回购方案变更暨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10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出席了公司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卢伟东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卢伟东,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91年7月至2001年9月先后任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法律顾问室律师、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8月至今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12月2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点5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10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2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收件人:卢沛民

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政编码:51067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卢伟东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接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