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9月28日起对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2022年9月28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815),注册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原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A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但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对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16815)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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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Y:持有时间)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2、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102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zrfunds.com.cn
联系人:徐冉、杜净瑜
网址:www.zrfunds.com.cn
2)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中融基金”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中融基金”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3、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中融基金”交易等)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5、投资者可自2022年9月28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三、《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查阅修订后的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9月28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www.zr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附件一:《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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