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一8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0月12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8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拟与蓝海洋(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洋基金”)、厦门信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蓝创投”)共同出资设立厦门信蓝创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蓝公司”)。与此同时,信达投资拟与信蓝公司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厦门信合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合蓝创投”)。
信蓝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并于2021年12月经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注册金融类企业。信合蓝创投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信达投资与信蓝公司、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008.SZ)、厦门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兴辰科兴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潮通建筑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闫立臣、李建华、漆勇、陈泗洁、赵越刚、来东阳及张冰签署了《厦门信合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信合蓝创投已募集完毕,基金规模为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刊载于2021年10月12日、2022年7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信合蓝创投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如下:
备案编码:STZ740
基金名称:厦门信合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蓝海洋(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一8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
所持漳州信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2022年7月20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所持漳州信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咨询”)拟将合计持有的漳州信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信东”)88%的股权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现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结果公告如下: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咨询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交中心”)挂牌转让合计持有的漳州信东88%的股权,挂牌底价9,039.25万元。至2022年9月26日挂牌公告期满,根据产交中心挂牌交易结果显示,芗隆(厦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芗隆咨询”)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唯一意向受让方,芗隆咨询已向产交中心缴交保证金人民币2,712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咨询与芗隆咨询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9,039.25万元的价格,向芗隆咨询转让合计持有的漳州信东88%的股权。公司已收到厦门产权交易中心鉴证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相关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咨询将不再持有漳州信东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芗隆(厦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T25JK7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集岑路23-101号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林淑芬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林淑芬持有其60%股权,曾清疆持有其40%股权。
芗隆咨询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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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隆咨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芗隆咨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甲方:
转让方1:信达咨询、转让方2:公司
乙方:
受让方:芗隆咨询
2、转让价款
甲方将合计持有的漳州信东88%的股权以人民币9,039.25万元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
乙方原缴产交中心的保证金在扣除芗隆咨询应缴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后余额可抵扣转让价款或首付款。
4、产权转让的交割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获得产交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漳州信东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修改合资合同、章程,并促使漳州信东到审批机关办理股权变更审批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漳州信东取得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乙方被记载为股东)之日视为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的交割日。
5、过渡期安排
漳州信东88%的股权所涉及的漳州信东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全部由乙方承担。漳州信东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有收益的,乙方应于交割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收益按甲方原所持股比支付予甲方。漳州信东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有债权、债务应由漳州信东股东按股比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取得适用的中国审批机关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影响约为610.44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漳州信东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厦门产权交易中心鉴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