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8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赤峰黄金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赤峰黄金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8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为公司非中国国籍的核心人才。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票增值权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