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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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65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6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67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需要,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2021年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等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66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2019年-2021年个别财务数据涉及更正,公司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2021年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可转债预案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后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此次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67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审计报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批,且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公司新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公司2019-2021年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因部分会计准则理解出现偏差导致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一乌鲁木齐商业银行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导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少计28,854,957.11元、13,414,796.51元、1,320,004.04元、9,264,096.36元;“其他综合收益”分别少计24,570,312.54元、11,446,176.03元、1,165,602.43元、7,874,481.9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少计4,284,644.57元、1,968,620.48元、154,401.61元、1,389,614.45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少计24,570,312.54元、-13,124,136.51元、-10,280,573.60元、7,874,481.91元。

2、公司2020年度由于存在以前年度的可弥补亏损,未足额计提盈余公积,导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盈余公积”少计23,748,925.67元;“未分配利润”多计23,748,925.67元。

3、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债务重组过程中受让金融资产或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时,将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未按准则要求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导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收益”分别少计4,086,678.40 元、435,239.69元、1,116,424.80元、-105,129.79元;“营业外收入”分别多计4,088,900.05 元、602,580.75 元、1,461,685.83元、229,086.96元;“营业外支出”分别多计2,221.65元、167,341.06元、345,261.03元、334,216.75元;导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投资收益”分别少计4,086,678.40元、539,877.38元、1,125,535.19元、-296,768.97元;“营业外收入”分别多计4,088,900.05元、602,580.75元、1,461,685.83元、36,399.33元;“营业外支出”分别多计2,221.65元、62,703.37元、336,150.64元、333,168.3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

(一)前期差错的具体会计处理

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调整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项目。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溯法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对照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2)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3)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4)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2)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3)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4)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董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会计师事务所结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上述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2021年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2)0441号)。

(二)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持续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三)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6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6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67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需要,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2021年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等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