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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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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7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红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7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已回避表决。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已回避表决。

(3)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2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1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1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19,923,658.8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00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7.00元/股-0.095元/股=6.905元/股。

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80,016,005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8,571,428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51,444,577股。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基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4,845,838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921,791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92,924,047股。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基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3、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6,011.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5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2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本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除上述调整之外,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2022年9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2年10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14,845,838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51.05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2022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且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对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1: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保持不变;

情景2: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上升10%;

情景3: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10%;

6.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

7.假设公司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利润分配,且无其他可能产生股权变动的事宜。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1: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注2: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此外,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增厚未来公司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减少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持“一体两翼”总体布局。一方面紧跟国家重大战略,协同推进城市业务和城市外基础设施业务,深度挖掘混凝土业务价值和拓展业务空间;另一方面则依托自身需求端优势,拓展混凝土上下游产业,深入推进混凝土及产业链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融合发展。通过优化产能布局、持续开拓市场等手段做大做强混凝土主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此外,本次发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将与公司在原材料供销、市场开拓、砂石骨料、物流运输、产业互联网以及科研技术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产业合作,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