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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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47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恩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阿尔斯兰·阿迪里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王伟义先生、副总经理李春芳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岳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鲁昊源、贾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