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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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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以上事项已经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70,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000,600股减少至152,930,1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53,000,600元减少至152,930,1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邮编:230601)

2、申报期间:2022年9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徐加桢

4、电话:0551-63751266

5、传真:0551-63751266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8日

至2022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徐加桢、郑婷婷

电话:0551-63751266、0551-68588870

传真:0551-6375126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4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仁耀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2元/股调整为7.0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08元/股调整为5.98元/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9月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