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以下简称“2亿元额度现金管理”),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情况
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2022年6月7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聚赢汇率-挂钩USD/JPY结构性存款”,已于2022年9月7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收益41.14万元。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和开展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理财产品、开展风险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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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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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暂未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到期的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4%。
近日,公司收到魏勇先生《关于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获悉魏勇先生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69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魏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且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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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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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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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魏勇先生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魏勇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魏勇先生本次减持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魏勇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魏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