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进展情况暨延期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进展情况暨延期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托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
●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
●延期兑付计划:本信托计划到期日将延期至2023年2月9日。
●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延期兑付风险。鉴于此次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故存在本金5,000万元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与中建投信托签署《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认购本信托计划第四期,成立日期为2021年2月9日,购买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到期日为2022年9月30日,预期收益率7.00%,用于向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影都融创”)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项下东方影都A-4-2住宅项目一期的后续开发建设。
二、延期兑付计划
近日,公司收悉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重大事项报告》(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报告”)及《关于青岛融创项目增信措施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重大事项报告及说明函显示,因交易对手或担保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债务或其他原因,信托财产在信托资金预计运作期限届满日未能转化为可供分配相应利益的足额现金、信托计划计入预计延长期,中建投信托作出如下安排:
(一)延长计划
本信托计划自2022年8月9日起进入延长期,延长期6个月,到期日调整至2023年2月9日。
(二)中建投信托采取措施
中建投信托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交了诉讼申请,并完成诉讼立案,目前已收到杭州中院的《保全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杭州中院已对相关信托计划下的相关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中建投信托目前处于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物处置的优先分配权利。
(三)增信措施
1、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青岛融创建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以其持有的1宗住宅用地、2宗非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地块宗地编号分别为GL-2019-48(对应权证编号: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17241号)、GC-2019-363(对应权证编号: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17274号)、GC-2019-364(对应权证编号: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48222号、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148223号)。
截至本公告日,信托计划项下3宗抵押物尚未开发。根据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6月出具的《土地咨询报告》,3宗抵押物评估市场价值合计60,500.74万元,其中GL-2019-48号住宅用地评估市场价值为28,431.16万元,GC-2019-363号和GC-2019-364号2宗非住宅用地评估市场价值合计32,069.58万元。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信托计划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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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收到中建投信托发出的《重大事项报告》《说明函》后,公司积极联系各相关方,尽最大努力障公司利益。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督促中建投信托密切追踪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快向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加强对已购买理财产品的跟踪评估,确保委托理财的本金安全,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此次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故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