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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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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说明:

1、提案1、2、3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3)选举监事候选人时,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出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提案4-18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3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度供应链”)拟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临港公司”)出借款项(总额不超过人民5亿元,具体金额以届时的安排为准),并据此享有对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的借款债权。深度供应链拟通过将前述借款债权转让予信托公司以设立财产权信托(简称“信托”,具体名称以信托成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并作为信托项下唯一受益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具体以设立时的情况为准),并以募集资金收购深度供应链持有的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物业资产为前述借款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分别持有的物业资产对应的物业营业收入为前述借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机构及优先收购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第1栋办公楼5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从事广告业务;会议服务;初级农产品、农副产品、生鲜、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家居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纺织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珠宝首饰(毛钻、裸钻除外)、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建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母婴用品、礼品花卉、宠物用品、宠物饲料、宠物玩具的销售(店铺零售限分支机构);钟表的批发和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出版物(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批发零售业务。

深度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度供应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本次专项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下简称“原始权益人”),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1)专项计划概述

1.原始权益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直接持有的,并拟由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利益,向原始权益人购买的全部财产权信托(具体名称以信托成立时的实际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信托”)受益权。

4.发行结构: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三档。

5.发行规模:专项计划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实际规模为准)。

6.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

7.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8.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一部分由原始权益人、本公司或上海临港公司认购,其他部分对外销售。

9.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支持机构/优先收购权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1.信用增进方式如下:

a)信托层面

(1)物业抵押

信托基于届时签署的《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对本公司及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持有借款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本公司与上海临港公司共同作为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向华鑫信托(代表信托计划)承担按时足额还款等义务。

本公司以本公司持有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25-34层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抵押合同所载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重庆物业”)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

上海临港公司以其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业盛路383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抵押合同所载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上海临港物业”)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抵押担保。

(2)应收账款质押

本公司以重庆物业的物业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所载质物清单为准)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上海临港公司以上海临港物业的物业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具体以届时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所载质物清单为准)为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3)流动性支持

本公司根据届时签署的《流动性支持承诺函》的约定,为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运营流动性支持,并对公司及上海临港公司归集的物业资产现金流提供流动性支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支持义务。

b)专项计划层面

(1)增信安排

本公司拟根据届时签署的《增信安排协议》的约定,为专项计划的开放程序及在发生评级下调事件等情形时,履行相应的增信义务。

(2)差额支付承诺

本公司拟根据届时签署的《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就专项计划资金不足按约定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3)优先收购

本公司拟根据届时签署的《优先收购权协议》的约定,享有对信托受益权的优先收购权,并履行支付行权价格等义务。

(4)其他

由本公司或原始权益人、上海临时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交易结构

1、原始权益人拟分别与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以下合称“基础合同”),向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原始权益人拟作为委托人将其依据基础合同而对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享有的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信托予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具体以届时确定的信托公司为准)设立信托,并签署相应的《信托合同》。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基础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事宜与本息偿付安排,原始权益人拟与信托公司、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签署《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信托基于前述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享有对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的借款债权(即上文所述标的债权)。为担保标的债权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本公司和上海临港公司将提供上文所述抵押担保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原始权益人将其持有的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转让予计划管理人以开展专项计划。本公司拟担任专项计划的增信主体、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支持机构及优先收购权人。

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可能根据监管机构审批要求或其他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

(3)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

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比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发行场所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确定。

(4)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增信安排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优先收购权协议、流动性支持承诺函等(前述文件均为暂定名,以专项计划未来正式签署时的名称为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依据监管机构、发行场所的要求调整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3、就专项计划产品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

该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65,72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6,039.08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46,334.4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50.2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3,875.6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539.4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8,967.2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7.37%。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