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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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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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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桂林君泰福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桂林君泰福及武汉金盘智能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桂林君泰福、武汉金盘智能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桂林君泰福提供总额不超过21,686.00万元(含21,686.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向武汉金盘智能提供总额不超过58,054.20万元(含58,054.2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及“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桂林君泰福提供总额不超过21,686.00万元(含21,686.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向武汉金盘智能提供总额不超过58,054.20万元(含58,054.2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及“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7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4.02元/股调整为13.82元/股,并基于法规修订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期间的描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9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二)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1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赐威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授予价格

1、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确定以2022年5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需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按照上述公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13.82元/股(13.82元/股=14.02元/股-0.20元/股)。

(二)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期间的描述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有所变化,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归属安排不得归属的期间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及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期间的描述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期间的描述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集人在会议上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志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