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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2-10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0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0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08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2-10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

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对象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74.5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0月8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电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79.788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本次对被担保对象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500万元。

具体如下:

(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9,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由于公司持有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对海四达电源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且海四达电源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海四达电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对海四达电源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且海四达电源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7,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9.7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48,208.38万元(不含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51%;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公司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2-10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10月 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2年10月0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0月21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0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5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