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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2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1%~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1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0,822,220.2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除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970,75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742,689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