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8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9月27日连同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2日,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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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设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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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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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4,285.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本次注销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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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