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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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森转债(128069)转股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5年6月24日,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森转债”或“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5年6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8.11元/股。
2019年7月11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2019年7月15日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上市日。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15日由人民币18.11元/股(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8.0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020年7月8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2020年7月10日为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之上市日。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华森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为18.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调整“华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7日由人民币18.08元/股(调整前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8.0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4日由人民币18.04元/股(调整前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8.0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华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9日起由原18.01元/股调整为 18.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华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原18.02元/股调整为17.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华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二、华森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华森转债因转股减少31,000元(310张),转股数量为1,720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华森转债剩余金额为299,269,000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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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
023-67038855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2022年9月30日“华森制药”股本结构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2022年9月30日“华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长游洪涛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瑛女士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晓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长游洪涛先生拟自2022年6月11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1.49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瑛女士拟自2022年6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自2022年6月11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7468%);彭晓燕女士拟自2022年6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0031%)。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及彭晓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0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2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瑛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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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总股本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057,483股)为计算基础。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王瑛女士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为14.40元/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王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1,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2493%。
截至2022年10月2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长游洪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彭晓燕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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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减持前持有股份比例以截至2022年5月31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712,399股)为计算基础;减持后持有股份比例中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057,483股)为计算基础。
注2:彭晓燕女士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20,000股,因此合计持有数量减少2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本次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游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二)王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三)彭晓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