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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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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的进展公告

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成创新”)计划在2022年7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38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

近日公司先后收到2份大成创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截止2022年10月8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止2022年10月10日,大成创新于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134.65万股(占总股本的1.00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大成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大成创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截止本公告日,大成创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大成创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2022年10月8日《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

2.2022年10月10日《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