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4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一)提名刘栩先生、洪建沧先生、王海宝先生、杜勤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叶少波先生、邢宝华先生、刘保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
(一)、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若诚先生、李晶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成员选举通过,同意选举胡雪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胡雪原女士将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声明并承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栩先生: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天鸿宝业有限公司法律负责人,翰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北京市东城区人大代表,兼任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住宅产业化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洪建沧先生:男,1956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毕业于正修科技大学,大专学历。曾任金鸿顺机械、原股份公司、金鸿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高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长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海宝先生: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曾任天津怀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裁,东方天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翰德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众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杜勤杰先生: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并购融资二部副董事,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朗慧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翰徳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少波: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大学法律系讲师,江西第二事务所律师,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邢宝华: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首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保军: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曾任江苏汇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嘉汇动联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鹏发欣光运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若诚:男,199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清华大学金融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宁波鼎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李晶: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专科学历。曾任翰德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4、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雪原:女,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国电思达科技有限公司HRBP,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HRBP,翰德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5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洪建沧主持。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综合考察,公司拟提名刘栩先生、洪建沧先生、王海宝先生、杜勤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综合考察,公司拟提名叶少波先生、邢宝华先生、刘保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5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0月10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进行修订。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修改。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各项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审计委员会规则》等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以上部分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5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李永湍主持。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若诚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若诚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晶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晶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5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
至2022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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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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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