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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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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2月10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14.00万份,行权价格为 121.04元/份。

6、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万股,授予价格为60.52元/股。

7、2022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000份。

8、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00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0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0份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0份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7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 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56.25万份

3、行权人数:148人

4、行权价格:61.65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7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九、十、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7.00万股,2022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7,277,200股变更为417,347,200股(不含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277,200元增加至417,347,200元。

2、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64元/股。2022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7,347,200股变更为417,329,700股(不含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347,200元减少至417,329,700元。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分别自2021年11月15日、2022年4月27日起实际可行权。在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行权数量为48,8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17,329,700股变更为417,378,500股(含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329,700元增加至417,378,500元。

综上,截至2022年9月29日,公司股份总数由417,277,200股变更为417,378,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277,200元增加至417,378,5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和《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7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吴一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补一名监事。

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简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简欢先生简历

简欢,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音频、视频、图像算法工程师,现任公司核心算法中心高级总监。曾获得福建省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福州市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福州市第二届优秀人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