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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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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共有52,000.00元“凤21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13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499,948,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1号文同意,公司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凤21转债”,债券代码“113623”。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凤21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6.60元/股。2021年6月17日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47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年6月2日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2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当前最新转股价格为16.2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7年4月7日。

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共有52,000.00元“凤21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13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其中,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共有4,000元“凤21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244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499,948,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联系传真:0573-88519639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7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552,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购买的最高价为12.61元/股、最低价为9.2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75,187,917.5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化纤”),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辰化纤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中辰化纤将不再存续,其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95926252

3、注册资本:152,956.744万人民币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庄耀中

6、成立日期:2000年02月22日

7、营业期限:2000年02月22日至长期

8、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91,586.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8,953.60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887.0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4,457.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6899699887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张泉忠

6、成立日期:2009年06月02日

7、营业期限:2009年06月02日至2029年06月01日

8、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9、经营范围:涤纶功能性纤维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辰化纤总资产为人民币263,142.1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304.97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0,791.5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824.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辰化纤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中辰化纤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合并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4、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登报公告程序。

5、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后具体办理一切手续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和注销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中辰化纤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变化。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0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允,且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公司与关联方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环保”)确认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64.78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000.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独山环保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06.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9%。

根据平湖市政府四季度蒸汽建议价格和煤炭价格,之后因煤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所以2022年凝液价格需要根据平湖市发改局每季度蒸汽建议价格和煤炭价格做出相应上调。预计2022年公司与独山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会超过预计额度2,000.00万元,现申请追加与独山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叶向东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号楼337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热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固体废弃物处置(不含危险固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22年06月30日,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60,047.48万元,净资产23,314.54万元,营业收入16,732.16万元,净利润2,553.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8、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3、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性原则,交易价格按以上原则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销售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

至2022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0月2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26日12:00-13:00,13: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8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3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4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新增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磊化纤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磊化纤”)新增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磊化纤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并仍为中石科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全资孙公司。

二、本次增资标的目前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B7GRE9Q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666号

4、成立时间:2019年09月16日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季文艺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本次对其全资子公司中磊化纤增资,将进一步改善中磊化纤的财务结构,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加强对中磊化纤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新增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江苏新拓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新增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江苏新拓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标的目前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56GP35D

3、注册地址: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成立时间:2021年02月04日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7、营业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拓增资,将进一步改善江苏新拓的财务结构,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加强对江苏新拓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07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化纤”),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辰化纤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后具体办理一切手续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和注销登记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追加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3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磊化纤”)新增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磊化纤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并仍为中石科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全资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4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新增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江苏新拓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5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0月20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06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