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775 股票简称:文科园林
转债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转股价格:4.88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815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1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文科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7”。
(三)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8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19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为5.7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实施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76元/股调整为5.37元/股;公司2021年5月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及2021年5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2021-027)。
二、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文科转债”因转股减少217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21,700.00元),转股数量为4,444股(其中使用回购专户股份转股4,444股)。截止2022年9月30日,剩余“文科转债”张数为9,492,813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949,281,300.00元。
2022年第三季度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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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的股份来源均来自公司回购专户,因此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文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0755-83148398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文科园林、“文科转债”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4,755.30万元,涉案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达到披露标准。其中,公司作为原告主动起诉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约为12,497.56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款等款项。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或传票等相关文件。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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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9月1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36件(均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72.73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