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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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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2-06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178,850,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207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为24,195,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18%。

2、现场会议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名,代表股份数117,252,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459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61,598,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74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贺柳先生、姜锋先生、冯志荣先生、刘咏先生、蒋建湘先生、胡义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贺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27,235,65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27.053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2、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3、选举冯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4、选举刘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5、选举蒋建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27,235,65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27.053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6、选举胡义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二)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肖加余先生、周兰女士、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肖加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2、选举周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3、选举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三)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王鶄武先生、谭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鶄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2、选举谭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154,655,01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87.471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董亚杰、杨文君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2-06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选举贺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贺柳先生简历详见2022年9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选举贺柳先生、冯志荣先生、肖加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贺柳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周兰女士、姜锋先生、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兰女士为主任委员。

3、选举肖加余先生、贺柳先生、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肖加余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潘传平先生、蒋建湘先生、周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潘传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22年9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贺柳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及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冯志荣先生为公司总裁、曾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冯志荣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及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蒋建湘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严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冯志荣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年9月出生,俄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质量师,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起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工作,从事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研发、国际合作与产业化工作,负责图154-飞机刹车副俄罗斯生产许可证的持续适航取证、销售及波音飞机刹车副取证、销售工作。2001年起参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上市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营销员、副部长、部长、营销总监、副总裁、总质量师。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

除上述者外,冯志荣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建湘先生: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校外导师,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湘江宾馆党委书记、总经理。长期从事科研、行政和经济管理等工作。参与国家“九五”课题,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2008年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2016年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组织的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学习。撰写“实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思考”、“如何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运作主体作用”等文章在《当代经济》等国家核心经济期刊上发表。

除上述者外,蒋建湘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国新先生:男,中国国籍,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1992年获工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中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MBA)。历任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型材事业部副经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技改基建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科技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科协常务副主席、钨钼事业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企业发展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2009年12月至2013年11月,历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秘书室主任、企业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行政职务,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支部委员等党内职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产业发展部总经理;2016年10月2017年1月,任中国五矿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曾任多家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工会主席、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者外,何国新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光辉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渤海银行长沙分行。2005年11月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单科考试,2008年10月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的成绩合格证。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者外,曾光辉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严琦女士:女,中国国籍,197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湖南商学院企业财务管理专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者外,严琦女士: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2-06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王鶄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选举王鶄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王鶄武先生简历详见2022年9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 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贺柳先生(董事长)、姜锋先生、冯志荣先生、刘咏先生、蒋建湘先生、胡义峰先生

独立董事:肖加余先生、周兰女士、潘传平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战略委员会

贺柳先生、冯志荣先生、肖加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贺柳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周兰女士、姜锋先生、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兰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肖加余先生、贺柳先生、潘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肖加余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潘传平先生、蒋建湘先生、周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潘传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情况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鶄武先生(监事会主席)、谭强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左劲旅先生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冯志荣先生

常务副总裁:蒋建湘先生

副总裁: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

财务总监:严琦女士

董事会秘书:曾光辉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曾光辉先生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传真号码:0731-88122777

电子邮件:hnboyun@hnboyun.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

邮政编码:410205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左劲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左劲旅先生简介

左劲旅先生:职工监事,男,中国国籍,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左劲旅先生现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从事炭/炭复合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工作二十多年。

除上述者外,左劲旅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