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公司行政楼二楼8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邦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4名董事为胡志强、陈勇、许述财、陈昀)。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5)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63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变更投方式概述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22-057)。在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依据相关行政部门审批要求对原投资方式进行调整。
原内容为“公司拟通过直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Acro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CRO”)增资3,000万英磅。本次增资金额根据公告前一日人民币对英镑汇率中间价换算,具体金额以办理增资时汇率换算金额为准。”
现调整为“公司拟通过间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向进行增资,公司通过向上海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上海天成航空”)提供借款,并同意由上海天成航空向ACRO增资3,000万英磅,再由ACRO向Acro Aircraft Seating Limited进行对应金额的增资。本次增资金额根据公告前一日人民币对英镑汇率中间价换算,具体金额以办理增资时汇率换算金额为准。”
二、本次投资前后的股权架构
1.原增资方案的股权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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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后增资方案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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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并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尚需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署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司”)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互惠互利、共 谋发展的原则,签署了《项目投资 协议书》。约定公司在武汉市蔡甸区投资5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2、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 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简介
公司本次合作方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公司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武汉市蔡甸区处于长江、汉江交汇的三角地带,江汉平原末端,京港澳高速、沪渝高速和318国道交汇地,是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区域周边 20 公里内有东风集团乘用车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通用武汉分公司、东风日产、吉利汽车、小鹏汽车等整车生产厂和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 300 家以上。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
2、项目类别:工业 (汽车零部件)
3、项目内容: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生产线建设
4、项目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 5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5 亿元;流动资金 2.5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投入和需要为准)
5、项目用地: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地块位于蔡甸经济开发区,土地净使用面积约为 50 亩(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面积为准),用于上述项目建设。土地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登载的起止时限为准。本协议约定地块的土地性质、用地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规划设计条件、交地时间等具体内容由乙方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为更快推进项目启动,乙方在征地项目建设期间,先行在甲方属地租赁6000㎡厂房生产过渡。
6、投资进度:在本协议签订后壹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万元整),其中一期实收资本不得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于 2022年 12 月 31 日前到位。
7、项目建设周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正式开工后18 个月内建成。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纳税申报、安评、环评、能评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制止一切乱收费。
3、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4、甲方负责将道路、供水、排污、排水、通讯、供电、天然气和土地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就近配套至厂区红线处,保证项目的正常生产。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及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进度要求达产达效。
6、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方式变相转让、出租本协议约定地块和改变土地用途。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为落实上述项目的实施,乙方在甲方属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税收缴纳关系必须在甲方属地,且乙方承诺在甲方属地生产经营年限不少于十年。
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向甲方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的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合法有效。
3、 乙方上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必须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图纸进行建设。
4、方拟受让的地块土地使用权进入“招、拍、挂”程序时,乙方必须及时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投标,缴纳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履行相关程序,以确保得到项目地块使用权及时推进项目建设。
5、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参加竞买或未能中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对乙方及项目公司已进行的投入不做补偿。
6、乙方项目投产后第三个财务年度起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纳税不低于30万元/亩。
7、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的品牌建设,制定项目公司营销策略。
8、乙方提供完整的项目解决方案:负责项目建设统筹、设备投入、流动资金、技术支持、产品研发、生产线规划设计、公司运营管理等。
9、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文件所批准的土地用途,应按政府部门核发的设计条件开展方案设计,按照已审定的总体方案实施项目建设。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新能源乘用车座椅业务在武汉及华中地区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的快速提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具有积极作用。
2、本次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 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 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6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
至2022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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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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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人:张子怡
联系电话:0576-83737726 传真:0576-83737726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