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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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7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就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粤06民初194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未向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6民初194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富顺光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清偿借款本金205,399,261.51元及利息(暂计至2022年8月23日的利息分别为43,158,469.99元,此后的利息以205,399,261.51元为本金按年利率7%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213,587.9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1,218,587.96元,由富顺光电负担。

上述系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本诉讼判决尚未生效,后续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6民初194号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6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2022年6月8日,债权人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申请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2年7月7日申请将预重整申请变更为重整申请,佛山中院予以立案审查并通知雪莱特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预先开展重整相关工作。2022年8月9日,佛山中院通知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以下合称“临时管理人”)及公司,稳妥开展相关的庭外重组工作。2022年9月20日,确定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重整投资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选定重整临时管理人并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书。公司与临时管理人正在积极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处于重整申请立案审查期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最终是否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在重整程序中获得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佛山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