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12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正在审理阶段;收到传票,开庭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5时00分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227,975,272.67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12月27日)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由于本案正在审理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因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泰宁华府开发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4),并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8月31日开庭审理该案件(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1、临2022-069、临2022-099),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收到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将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该案件的《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2022)粤12民初3号
案由: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原告: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被告:孙岭山、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陈清平、杨成杰
传唤事由:证据交换和开庭
应到时间:2022年10月13日15时00分
应到处所:第十一审判庭/中/通用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正在审理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