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13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2,863.76万元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履约期限:分批交货,2023年4月30日交货完毕。
●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材料款-发货款-质保金的模式分阶段确认收入,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导致逾期交付设备、设备无法通过质量验收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近日与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多对棒还原炉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2,863.76万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1MA7805T80M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丛冬珠
注册资本:1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业硅的生产及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岗前培训;包(袋)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纺织品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Wind数据库,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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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买方: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42,863.76万元
人民币(大写):肆亿贰仟捌佰陆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2、付款方式:买方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电汇,按预付款-材料款-发货款-质保金的模式进行结算。
3、履约期限:分批交货,2023年4月30日交货完毕。
4、交货地点: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仓库。
5、保证期限:卖方保证产品在安装、操作正确条件下,产品保修期为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货到后18个月(先到期为准)。
6、违约责任:
6.1、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因其卖方的其他原因致使买方购买的产品未能投入使用的,买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连约金;
6.2、买方不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以逾期付款部分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8、争议解决: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2,863.7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9%。本次合同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多对棒还原炉设备在多晶硅料行业的应用。
2、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材料款-发货款-质保金的模式分阶段确认收入,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导致逾期交付设备、设备无法通过质量验收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2-13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副董事长缪志强先生、董事缪双大先生、孙玉麟先生、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张伟华先生和沈鸿烈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监事陈振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和财务总监马学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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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骆沙舟律师 纪宇轩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