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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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结果: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996,100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

● 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行权数量为1,664,575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27.76%;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51,35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20.87%。累计行权数量与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之差系行权日为2022年9月30日所得股票方于2022年10月10日到达股票账户所致。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2月制定并实施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1,82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0.10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拟向陈越女士、杨琦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10元/股调整为20.00元/股。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未生效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失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0,000份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022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虞文颖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转任其他岗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53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39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251,356股,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于2022年8月22日上市流通;2、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2,569,417股,在该部分股票上市流通前,其中部分限售股份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022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251,356股,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变动经合并计算,反映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520,773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269,417股,总计增加1,251,356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251,356股,获得募集资金23,159,339.41元[中登公司已成功扣收的2022年9月29日行权数量85,813股对应的行权资金,将于T+2日(2022年10月10日)划付至公司指定收款银行账户],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256,500,000股变更为257,751,356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257,751,356股的比例为1.69%(公司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256,500,000股变更为257,751,356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5)。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9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257,751,356股的比例为1.69%(公司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256,500,000股变更为257,751,356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