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三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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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浦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刘林先生、陈建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董事长浦益龙先生及董事华晓峰先生、独立董事干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赵长虹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的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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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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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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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浦益龙、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浦迅瑜、虞建芬、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1回避表决。
2、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欣豪先生、周友新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