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7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兵先生召集和主持。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白洋先生、刘宗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曹胜新先生、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5:00在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0)。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07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潘广涛先生召集和主持。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员。

鉴于城发环境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潘广涛先生、许致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监事会提名潘广涛先生、许致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经过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认为潘广涛先生、许致纲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该等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

(七)出席或列席对象:

1.2022年10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2.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其中提案2.00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10月13日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李飞飞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2.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提案2.00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提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提案2.00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提案3.00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08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2022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白洋先生、刘宗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白洋先生、刘宗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拟提名潘广涛先生、许致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员。潘广涛先生、许致纲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七届监事会的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洋先生、刘宗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李文强先生,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潘广涛先生、许致纲先生简历如下:

一、白洋先生简历

白洋,男,1979年0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教育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2002年7月至2018年9月在河南农业大学先后任党委办公室文秘科科长、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分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历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兼巡察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部主任和巡察办公室主任;2021年7月至今任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刘宗虎先生简历

刘宗虎,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8月至2003年1月历任山东鲁南水泥有限公司营销公司业务经理、销售部部长;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历任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物资管理部部长;2008年l月至2009年11月任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6年6月历任中国联合水泥山东运营管理区营销中心总经理、山东运营管理区副总裁、营销中心总经理、淮海运营管理区副总裁、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联合水泥总经理助理兼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中国联合水泥副总经理兼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中国联合水泥副总经理、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新天山水泥副总裁,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张东红先生简历

张东红,男,197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专业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历任河南安彩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其间:2004.07一2007.07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企业策划部部长;2011年3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企业策划部主任兼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策划部主任兼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陈兰女士简历

陈兰,女,198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金融学专业、英语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山东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业务主管、发展计划部业务经理、发展计划部高级业务经理、发展计划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资本运营部主任;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李文强简历

李文强,男,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3年9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郑州分部投资顾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私人银行部投资顾问主管;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下属企业陆金所B2B事业部创新业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天安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裁室成员、产品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发展计划部主任兼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主任兼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潘广涛先生简历

潘广涛,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3年7月在北京无线电元件六厂、北京工业大学热研所进行生产实践;1993年7月至2001年6月历任白鸽集团公司人事处科员、人事处副科长、人事处科长、计划发展处副处长、招标采购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项目评估部职员;2003年9月至2009年2月历任河南鼎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7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八部主任;2013年7月至今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许致纲先生简历

许致纲,男,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1990年7月至1994年7月在西南工学院(西南科技大学)硅酸盐工程专业学习;1994年7月至2004年7月历任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工程师、混凝土实验室主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品质管理部部长;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期间:2002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10年10月历任中国联合水泥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中联水泥四川运营管理区生产技术中心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西南水泥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德胜水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峨眉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通海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挂职);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中国联合水泥运营中心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联合水泥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八、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2022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曹胜新先生、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曹胜新先生、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五家,连任时间均未超过六年。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简历如下:

一、曹胜新先生简历

曹胜新,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副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人才库首批成员(2014);高级会计师(2011年);律师(1999年);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税务师(2008年);会计师(2001年);证券从业资格(2008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17年)。1998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焦作市地方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在担任政策法规科科长期间,多次组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负责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公职律师代表市地税局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在北京大学脱产攻读法律硕士期间,在某上市公司证券法务部担任法务专员,在某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公司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作为税收领域成熟人才引进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任副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徐强胜先生简历

徐强胜,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法博士,九三社员。1990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河南财经学院教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2021年11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2008年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公司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2013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商法导论》。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海福安先生简历

海福安,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83年7月至今任河南大学教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在财会研究、生产力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现代管理会计等著作教材6部,承担并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规划项目20余项,获奖10余项。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名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经提名人盖章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五)经独立董事签名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六)独立董事资格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曹胜新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十八、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名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经提名人盖章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五)经独立董事签名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六)独立董事资格证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强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十八、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名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经提名人盖章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五)经独立董事签名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六)独立董事资格证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海福安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