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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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2-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08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撤回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6.1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1,331,660.82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院因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公证债权文书纠纷,将于2022年10月17日10时至2022年10月18日10时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6.1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11日,经公司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查询,本次拍卖因案外人提出标的异议被撤回。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主要内容为注入资产2015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7,879.59万元;2015年与2016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69,229.58万元;2015年、2016年与2017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121,554.46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补偿。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首先由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根据注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左洪波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240,213,255股、褚淑霞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160,625,496股,已超过其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尚未履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如本次撤回拍卖的股份再次被拍卖,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本次拍卖涉及股份限售锁定期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1,331,660.82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