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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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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7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推进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置业”)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盛泰置业”)、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州置业”)合计提供53,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根据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情况,其中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317.73万元。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00%,对虹盛泰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70%,对安州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8.47%,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均为1年,即自2022 年10月28日起至 2023 年 10月27 日止。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发放日期为准。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72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

1、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6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2-07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7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7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盛泰置业”)、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州置业”)业务发展,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向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合计提供53,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情况,其中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317.73万元,对长虹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00%,对虹盛泰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70%,对安州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8.47%,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均为1年,即自2022 年10月28日起至 2023 年 10月27 日止。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发放日期为准。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为人民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虹盛泰置业、安州置业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合计向上述被资助对象提供53,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情况,其中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317.73万元。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00%,对虹盛泰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70%,对安州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8.47%,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均为1年,即自2022 年10月28日起至 2023 年 10月27日止。具体贷款日期以实际发放日期为准。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负责具体落实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资本金投入较少,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为补充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虹盛泰置业、安州置业的日常流动资金,保证其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盘活其存量资源,实现商品运营变现,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82288626D

成立时间:2005 年 12月 16 日

法定代表:杨军

注册资本:14,38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39号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虹置业69.52%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置业22.86%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持有长虹置业7.62%股权。

长虹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长虹置业的资信状况:长虹置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64CW9R2M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孟浩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一期南区26-4-2号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长虹置业持有虹盛泰置业100%股权。

虹盛泰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分析:虹盛泰置业开发项目“金领1号”正处于建设阶段,在交房前取得的预售资金暂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标准,在财务报表体现为负债,从项目开工至今暂未确认营业收入,故目前体现为亏损。

虹盛泰置业的资信状况:虹盛泰置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47亿元,其中5.32亿元已到期按时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588392673F

成立时间: 2012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孟浩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苑路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租赁;园林绿发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资质经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法学品)、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长虹置业持有安州置业100%股权。

安州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安州置业的资信状况:安州置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资信情况良好,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54亿元,均已到期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长虹置业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成立时间:1995年 6月 16 日

法定代表:赵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橱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绵阳市国资委持有长虹控股集团90%股权、四川省财政厅持有长虹控股集团10%股权。

2、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58015131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潘晓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创业投资及能源、交通、房地产、工业、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投资衍生业务经营(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虹创投95%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创投5%股权。

(三)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长虹控股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公司持有长虹置业69.52%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22.86%股权及长虹创投持有7.62%股权。长虹创投的股东是本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95%、5%。长虹置业持有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股权均为100%。按照股权穿透进行计算,本公司持有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股权均为76.759%,长虹控股集团持有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股权均为23.241%。相关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虹盛泰置业和安州置业的资金总需求为53,000.00万元,按照股权穿透进行计算,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12,317.73万元。

四、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确定标准

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金融市场贷款利率行情、公司内部管理及被资助对象房产项目期限等因素,确定长虹置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7%,虹盛泰置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7.7%,安州置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8.47%。本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将均按照上述标准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利息。

五、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对长虹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26,865,6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固定年利率。

(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8,134,3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固定年利率。

(三)本公司对虹盛泰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284,008,30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7%固定年利率。

(四)长虹控股集团对虹盛泰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85,991,70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7.7%固定年利率。

(五)本公司对安州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95,948,7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8.47%固定年利率。

(六)长虹控股集团对安州置业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借款人):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贷款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29,051,250.00元

3、资助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4、利息条款:委贷合同采用8.47%固定年利率。

综上,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本次同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协议一共六笔,除上述关键条款内容外,其他主要相同条款内容如下:

1、利息条款:贷款利息从贷款入甲方账户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月计息一次,计息日为每月的 21 日。日利率的换算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3、担保或反担保:无

4、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资料等有关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

5、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2.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

(二)甲方违约责任:

如发生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通知丙方暂停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

3.按违约金额收取罚息,罚息金额由乙方确定;

4.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本公司将对被资助对象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七、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次为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业务发展,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分别按照穿透后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上述被资助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向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将收取利息费用,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长虹置业、虹盛泰置业及安州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在内,在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为395,650.84万元,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7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89号长虹国际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700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7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推进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置业”)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向长虹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盛泰置业”)、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州置业”)合计提供53,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根据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情况,其中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82.27万元,长虹控股集团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317.73万元。公司和长虹控股集团对长虹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00%,对虹盛泰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7.70%,对安州置业的财务资助利率均为8.47%,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均为1年,即自2022 年10月28日起至 2023 年 10月27 日止。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发放日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72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万元、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600万元。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2-07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7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增加2022年度与公司关联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之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电子科技”)、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欢网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中增加2022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

1、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6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广州欢网为2022年4月23日新增的关联方,上述与广州欢网截至2022年9月实际发生额为2022年4月23日至9月30日期间与广州欢网的实际发生额,金额为3,071万元。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说明:

1、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人广州欢网采购终端嵌入式互联网管理软件,接受广州欢网提供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广州欢网提供终端平台用于其搭载广告资源。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人长虹电子科技提供技术研发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盛刚

注册资本:5,298.9648 万元人民币

营业场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二横路22号A513-A514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数字动漫制作;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动漫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 87,019.87万元,负债总额18,628.5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8,391.3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6,833.27万元,净利润9,036.7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88,052.56万元,负债总额18,256.4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9,796.13万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29,184.69万元,净利润1,404.80万元。

广州欢网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辉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3.9955%股权,公司持有其2.8307%股权比例,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2872%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于2022年4月23日担任广州欢网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欢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四川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艳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经开区群文街102号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5,746.55万元,负债总额4,042.0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04.4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760.55万元,净利润-1,046.1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6,179.93万元,负债总额5,149.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30.11万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570.05万元,净利润-674.36万元。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军工”)100%股权,电子军工持有长虹电子科技100%股权。

长虹电子科技是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下属全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虹电子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