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41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余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雪融、曾燕珲、Wen Jian Xie(谢文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雪融女士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旭明、曾燕珲、余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旭明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旭明、曾燕珲、余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旭明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余平、张旭明、Jeffrey Chien-Chuen Chi (季淳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余平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余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余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余平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余平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Wen Jian Xie(谢文剑)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Wen Jian Xie(谢文剑)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葵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杨葵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玉权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李玉权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月 12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4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振新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振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振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10月 12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4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2号楼一层1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余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及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部分人员线上参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荣胜、郑晴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4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2日,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余平先生、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Jeffrey Chien-Chuen Chi (季淳钧)先生、郭启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旭明先生、曾燕珲女士、张雪融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37)。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余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具体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雪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与2022 年9月2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李振新先生、何祥利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刘文静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 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 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振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李振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余平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Wen Jian Xie(谢文剑)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杨葵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李玉权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余平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Wen Jian Xie(谢文剑)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3、聘任杨葵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李玉权为公司副总裁。
余平先生、Wen Jian Xie(谢文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 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杨葵先生、李玉权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军先生、曹剑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刘立群先生、吴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 月 12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葵简历
杨葵,男,197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湘潭大学机械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工程硕士学位、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至1999年担任广州黄埔造船厂工程师、项目经理;1995年至2001年担任东莞嘉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担任东莞安联电器元件有限公司制造工程师;2004年至2006年担任雷米(中国)有限公司制造工程师;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东莞兆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杨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0.34%的股份,杨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玉权简历
李玉权,男,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南京大学MBA。2009年至2017年担任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工厂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担任杭州依维柯传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制造运营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李玉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0.16%的股份,李玉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玉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