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游洪涛先生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变动属于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构成及内部持股情况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内部变动的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游洪涛先生的通知,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游洪涛先生于2022年10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7.80万股转让给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私募基金”),并同时与私募基金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签署后,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游谊竹先生、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地建”)与私募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系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游洪涛先生持有公司7,830万股(其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52%,私募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计划实施后,游洪涛先生及私募基金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7,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52%。

二、本次股份内部变动基本情况

1、股份内部变动情况

2、股份变动前后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游洪涛先生作为甲方与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乙方进行签署,其管理人为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除非甲方的意见明显违法或损害公司的利益,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具体行使股东权利。

3、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同意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除非上市公司要求,乙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书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5、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6、本一致行动协议在乙方作为华森制药股东期间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赎

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或乙方全部减持完毕上市公司股份的,自全部赎回之日或全部减持完毕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属于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构成及内部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游洪涛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已在《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中详细披露。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其转让或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变动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