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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12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2-1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提议下修“山鹰转债”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山鹰转债”的转股价格(3.19 元/股),则“山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2-1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1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13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 10 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22-13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13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500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96)。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2022年6月13日和2022年10月12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00万元、2,500.00万元和30,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2月17日、2022年6月14日和2022年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119、临2022-071、和临2022-12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即年产49万吨PM26银杉/红杉生产线项目。

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定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2020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具体内容于2020年1月11日、2020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0-006、临2020-007、临2020-010、临2020-031和临2020-03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项目的实施规划和建设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公司将“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底之前。保荐机构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2-033)。

截至2022年10月12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195,730.9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302.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459.43万元(以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测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30,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山鹰国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132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山鹰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2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00亿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公司23亿元可转债于2018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鹰转债”,债券代码“110047”。

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此次发行的“山鹰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3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1年7月5日起由原来的3.34元/股调整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2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3.30元/股调整为3.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2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2022-063)。

二、关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山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山鹰转债”的转股价格(3.19元/股),则“山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2-13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

至2022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2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22-129)。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持有本次发行的“山鹰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10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

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大林、黄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