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09:15一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0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益生路1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499,379,8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2946%。其中,中小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80,185,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758%。
2、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496,193,7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9737%。
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186,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0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8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61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2%;反对30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884,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0%;反对3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99,34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149,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律师和熊孟飞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益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