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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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和股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2-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2-09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和股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事项、合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经友好协商,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该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292214

3、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童建国

5、实际控制人:童建国

6、注册资本:26,975.0994万元

7、成立日期:2004年7月2日

8、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9、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1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户外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东港五路1号)

11、主营业务:永和股份是一家集原料矿石开采、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氟化工企业。该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多年,聚焦于高附加值的含氟高分子材料和环保氟碳化学品业务,已形成从萤石矿、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到含氟高分子材料的完整产业链,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我国氟化工行业中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该公司现拥有萤石资源,萤石精粉年产能8万吨,无水氢氟酸年产能13.5万吨,氟碳化学品单质年产能15万吨(不含中间产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2.48万吨,部分单个产品品质和产能规模国内领先;本部拥有年混配、分装 6.72万吨单质制冷剂、混合制冷剂的生产能力。同时,其在建产能包括5万吨无水氢氟酸、超过10万吨氟碳化学品和超过4万吨含氟高分子材料。

1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和股份资产总额350,566.16万元,负债146,733.72万元;2021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9,862.01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7,800.2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永和股份资产总额421,506.39万元,负债210,210.12万元;2022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6,579.01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3,718.82万元(未经审计)。

1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永和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双方于2022年10月17日以网络远程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双方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一)建立合作关系

1、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和特色,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战略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并力争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在保持甲方对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的绝对控股权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双方成立共同体,整合园区相关产业进行深度合作。

(二)合作意向

1、九二盐业氯碱业务努力促成产能扩产到50万吨以上;

2、甲乙双方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开展下游产业的深度合作,比如双方可以成立合资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

3、在上述意向能够顺利落地,稳步实施推进过程中,双方还可以考虑后续在履行完成必要决策程序前提下,就双方各自所属企业开展股权方面的进一步合作,双方亦可协商采取其他可行的合作方式,以期共同发展。

(三)协议之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另行签订具体合同项目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系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上述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均需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具体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永和股份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促进公司氯碱业务的持续发展与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事项、合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