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公告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股,并于202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需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此次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50万元变更为8,333.3334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250万股变更为8,333.3334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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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全部事宜,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曾琴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曾琴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琴芳女士原定任期为2021年11月7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曾琴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琴芳女士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曾琴芳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目前,曾琴芳女士持有公司83,460股股票,离任后将按照其签署的股份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份锁定义务。曾琴芳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曾琴芳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宋建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建彪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宋建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投资马鞍山可思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少量股份,持股数量约为2,126股。宋建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补选宋建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宋建彪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宋建彪先生简历
宋建彪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经济学博士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江西景德镇通信设备厂助理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研究员;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2008年5月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宋建彪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马鞍山可思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少量股份,持股数量不超过2126股,除任职于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