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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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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22-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2-18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划转后,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不再持有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星盛州”)将持有公司170,826,693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

2022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1018-1号),获悉澄星集团持有公司170,826,693股股份被划转至无锡星盛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4日,无锡星盛州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516,579,920.00元人民币的最高应价竞得公司原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持公司170,826,693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于2022年8月26日缴清拍卖款。根据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苏0281破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170,826,693股无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无锡星盛州所有。(详见公告:临2022-165、临2022-179)

二、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司法划转后,澄星集团与无锡星盛州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司法划转后,澄星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无锡星盛州持有公司 170,826,6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星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