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明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
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21.64元/股的130%(即28.13元/股),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鉴于“寿仙转债”转股时间较短,转股比例不高,董事会拟本次不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若“寿仙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以2023年4月2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寿仙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提名刘佳女士为公司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刘佳女士简历如下:
刘佳,女,198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浙江尖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员、浙江金手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公司食品开发办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刘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寿仙谷”)股票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21.64元/股的130%(即28.13元/股),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寿仙转债”。
●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决定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若“寿仙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以2023年4月2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寿仙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寿仙转债”。
一、“寿仙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5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公开发行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80号文同意,公司3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仙转债”,债券代码“11358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寿仙转债”转股期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6年6月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28.68元/股,目前最新的转股价格为21.64元/股。
二、“寿仙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21.64元/股的130%(即28.13元/股),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鉴于“寿仙转债”转股时间较短,转股比例不高,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寿仙转债”,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若“寿仙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寿仙转债”。
五、风险提示
以2023年4月2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寿仙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