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解除司法冻结
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解除司法冻结
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恺英网络”)股东王悦先生所持公司252,168,363股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拍卖,其中249,668,363股已于2022年9月6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7日10时止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其中25,448,370股由张峰竞拍成功。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4日、2022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司法拍卖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查询得知,王悦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的25,448,370股股份已于2022年10月18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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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过户完成后,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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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情况
公司今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王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过户,其股份涉及的质押及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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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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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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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拍卖过户及解除质押、冻结事宜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了变更,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解除司法冻结
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恺英网络”)股东王悦先生所持公司123,359,776股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拍卖,本次拍卖已于2022年8月5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6日13时29分36秒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其中112,477,078股由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竞拍成功。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9日、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司法拍卖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收到绍兴安嵊出具的《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通知》,王悦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的112,477,078股股份已于2022年10月19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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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过户完成后,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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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买受人关系核查
本次司法拍卖买受人绍兴安嵊确认如下信息:
绍兴安嵊与恺英网络、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针对恺英网络的一致行动,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绍兴安嵊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即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的对恺英网络的一致行动关系。同时,绍兴安嵊与上述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代持等情况。
四、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情况
公司今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王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过户,其股份涉及的质押及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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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过户的112,477,078股股份中,有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9月5日解除质押,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被司法拍卖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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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拍卖过户及解除质押、冻结事宜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了变更,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
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悦先生所持有的113,869,993股公司股份被拍卖。
2、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本次拍卖股份被法院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
2022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收到王悦先生家属转达的上海金融法院对王悦先生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74执恢10号》、《【2022】沪74执恢12号》、《【2022】沪74执恢13号》、《【2022】沪74执恢14号》),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悦先生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裁定变价被执行人王悦先生持有的公司252,168,363股股票。
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王悦先生持有公司的249,668,363股股票将于2022年9月6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2022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王悦先生持有公司的249,668,363股股票中有80,623,370股完成拍卖,剩余169,044,993股股票被流拍。
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王悦先生持有公司的113,869,993股将于2022年10月18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19日10时止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通过查询获悉,本次拍卖已于2022年10月18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19日11时49分58秒止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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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1、根据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完成拍卖的113,869,993股公司股份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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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前述人员,尚需依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股份最终是否成交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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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王悦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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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本次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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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相关数据仅涉及本次拍卖。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骐飞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546,923股,占公司总股本7.97%,其中王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546,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
若本次拍卖股份顺利完成过户手续,王悦先生持股数将变为57,676,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合计持股数将变为57,676,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
2、上述股份被裁定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70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锋先生、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悦先生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925,448股,导致其持股比例由14.38%减少至7.97%。
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477,078股,其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5.23%。
王悦先生经过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金锋先生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王悦先生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王悦先生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收到股东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悦先生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9日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925,448股。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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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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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悦先生持有限售流通股2,500,017股,无限售流通股306,972,349股;骐飞投资持有限售流通股0股,无限售流通股5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悦先生持有限售流通股2,500,017股,无限售流通股169,046,901股;骐飞投资持有限售流通股0股,无限售流通股5股。
二、绍兴安嵊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绍兴安嵊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收到股东绍兴安嵊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绍兴安嵊于2022年10月19日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477,078股。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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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绍兴安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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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绍兴安嵊持有限售流通股0股,无限售流通股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绍兴安嵊持有限售流通股0股,无限售流通股112,477,078股。
三、金锋先生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金锋先生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8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王悦先生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448,37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84,023,996股,持股比例由14.38%减少至13.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6,715,484股,持股比例为13.78%。上述情况导致金锋先生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金锋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王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导致金锋先生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金锋先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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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锋先生持有限售流通股222,536,612股,无限售流通股74,178,872股。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了变更,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骐飞投资、绍兴安嵊分别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锋先生已按规定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王悦先生及骐飞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绍兴安嵊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锋先生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7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先生所持25,448,370股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过户至张峰名下,112,477,078股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过户至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名下,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悦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执行司法裁定情况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先生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25,448,37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6日10时至2022年9月7日10时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由张峰竞拍成功取得前述股份并于近日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112,477,078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5日10时至2022年8月6日13时29分36秒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由绍兴安嵊竞拍成功取得前述股份并于近日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悦先生持有公司171,546,9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7%,王悦先生不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金锋先生持有公司的股数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296,715,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8%,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主要如下:
1、《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金锋先生、王悦先生、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金锋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3.78%,王悦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7.9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9.08%。公司股份表决权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8名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名,1名董事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4%的股东杭州浩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目前不存在单一股东或依据一致行动关系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暨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亦无依据一致行动关系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如前所述,公司股份表决权较为分散,公司任何单一股东不会亦无法通过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或依据一致行动关系合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来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及表决权较为分散,公司不存在《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因此亦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降低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率,有利于降低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风险及其导致的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