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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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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7,734,112股,持股比例为1.31%。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戴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铸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斌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戴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铸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戴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铸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1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湘生物”)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晓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熊晓燕,女,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专业,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于华瑞同康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支持,2008年7月入职圣湘生物,历任研发项目主管、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部副经理、质管部部长、质管部副总监,现任质管部总监兼管理者代表。

熊晓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644股,并通过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2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使会计估计更贴近业务实际,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研发费用和资产计量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其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持续专注基因科技与精准医疗领域,针对国内外疾病诊断领域痛点难点,打造了一系列高质量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增强新产品开发及注册转化投入力度,对研发项目进行更精细化管理,随着公司的加速发展与布局,研发投入也在大幅增长。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2006)》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设计开发的策划;(2)设计和开发的输入;(3)设计和开发的输出;(4)设计和开发的评审;(5)设计开发转化;(6)设计开发的验证;(7)设计和开发的确认;(8)产品注册。经公司评估,研发项目完成设计和开发的评审后,能够满足上述五个资本化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综合以上:为使会计估计更贴近业务实际,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研发费用和资产计量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其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内部研发项目的所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结合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及公司研发项目特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的研发项目以项目通过设计和开发的评审后作为资本化时点,计入开发支出,在申请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后结束资本化,相关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研发费用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研发费用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了《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2)111018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3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戴立忠先生《关于提议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戴立忠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戴立忠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戴立忠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戴立忠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2,857,1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5,714,28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于2022年9月15日增持公司股份494,53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戴立忠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增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戴立忠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4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文义持有的公司5.59%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未来6个月内冻结期限未满。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戴立忠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2,857,14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5,714,28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流动资产709,698.61万元,总资产859,733.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2,079.98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82%、2.33%、2.59%。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20,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06%,货币资金为245,715.11万元,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戴立忠先生于2022年9月15日增持公司股份494,53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其增持行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立忠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公司副总经理刘凯先生于2022年9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5,600股,其增持行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凯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文义持有的公司5.59%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未来6个月内冻结期限未满。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戴立忠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2年10月17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于2022年9月15日增持公司股份494,53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5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戴立忠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成,全体董事对报告数据进行了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内容:同意聘任熊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内容:为使会计估计更贴近业务实际,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研发费用和资产计量情况,同意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内容:2022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1元(含税)。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588,459,80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734,1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04,819.95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6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转87版)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