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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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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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23号)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收到招用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9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本公司之子公司揭阳华南沧化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减免增值税857.14元,合计金额9857.14元。
2.河北推进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本公司收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合计金额10,943.4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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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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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22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冀中能源”)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北高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冀中能源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381,262,977股股票转让给河北高速,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后,河北高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媒体披露的《金牛化工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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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温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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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郑温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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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温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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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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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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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