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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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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平安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2-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自2022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办理华夏聚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聚信一年持有混合(FOF),基金代码:015940(A类)、015941(C类))及华夏智造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智造升级混合,基金代码:016075(A类)、016076(C类))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平安银行网站:bank.pingan.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华夏聚信一年持有混合(FOF)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