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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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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87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并基于公司的谨慎判断,公司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金共28,024.02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350,000.00万元”调减为“321,975.98万元”,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认购金额由“150,000.00万元”调减为“121,975.98万元”;鉴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6.52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536,809,815股”调减为“493,828,189股”,向象屿集团发行股票数量由“230,061,349股”调减为“187,079,723股”,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就本议案上述2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2个子议案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号)。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最新的情况,相应修订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最新的情况,相应修订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签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与象屿集团签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88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并基于公司的谨慎判断,公司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金共28,024.02万元。

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350,000.00万元”调减为“321,975.98万元”,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认购金额由“150,000.00万元”调减为“121,975.98万元”;鉴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6.52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536,809,815股”调减为“493,828,189股”,向象屿集团发行股票数量由“230,061,349股”调减为“187,079,723股”,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会议就本议案上述2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均为: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2个子议案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号)。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最新的情况,相应修订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最新的情况,相应修订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签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与象屿集团签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89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议案。此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并基于公司的谨慎判断,公司拟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金共28,024.02万元,并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主要如下: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万元,其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21,975.98万元,其中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21,975.98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招商局和山东港口各自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均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100,000万元÷每股发行价格,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150,000万元÷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后发行股票数量存在不足1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发行价格7.03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97,866,286股,其中向招商局发行142,247,510股,向山东港口发行142,247,510股,向象屿集团发行213,371,266股;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6.52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36,809,815股,其中向招商局发行 153,374,233股,向山东港口发行153,374,233股,向象屿集团发行 230,061,349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招商局和山东港口各自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均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100,000万元÷每股发行价格,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1,219,759,794.79元÷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后发行股票数量存在不足1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发行股票数量。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后发行价格6.52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93,828,189股,其中向招商局发行153,374,233股,向山东港口发行153,374,233股,向象屿集团发行187,079,723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修订稿)》《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等公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上网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取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厦象集综[2022]42号),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议案,并编制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22年10月19日,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双方同意,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2.3条修改为“受限于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先决条件’,象屿集团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最终确定的价格认购厦门象屿向其发行的A股股票,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1,219,759,794.79元÷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后认购股票数量存在不足1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认购股票数量。

若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因厦门象屿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作调整的,象屿集团的认购股票数量将按如下公式调整确定:调整后的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人民币1,219,759,794.79元÷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后认购股票数量存在不足1股的部分,则向下取整数确定认购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象屿集团的认购金额(以下简称‘认购金额’或‘认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象屿集团认购股票数量。

若本次发行的认购股票总数因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但认购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219,759,794.79元。”

(三)协议的生效

《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在《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92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本次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21,975.98万元,其中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21,975.98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52元/股,其中招商局拟以100,00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153,374,233股,山东港口拟以100,00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153,374,233股,象屿集团拟以121,975.98万元认购股份数量187,079,72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254,093,987 股,象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22,603,72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0%),并通过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388,1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象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51.15%的股权;招商局、山东港口均不持有公司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象屿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发行价格6.52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747,922,176股,象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309,683,446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6%),并通过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388,1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象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48.77%的股权;招商局、山东港口各自分别持有公司153,374,23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象屿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象屿集团、招商局、山东港口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以及取得上述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