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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赵之光先生、任富增先生、王孝春先生、李后群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宝明精工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赣州宝明增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宝明精工增资

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宝明精工的股权结构,宝明精工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赣州宝明增资

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宝明精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春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536340973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销售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背光源、触摸屏、高精密仪器、无线移动通信终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后股权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100.00%股权,宝明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宝明精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赣州宝明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1号1#厂房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380YG2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增资前后股权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100.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精工100%股权,赣州宝明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赣州宝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上述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宝明精工仍是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赣州宝明仍是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和宝明精工以债转股方式对赣州宝明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宝明精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和宝明精工以债转股方式对赣州宝明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宝明精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修改的内容以黑体加粗字体显示):

一、修订《公司章程》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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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