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2-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25日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C类份额在部分销售机构(详见下表)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下述销售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3000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3000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C类份额分别单独进行判断。

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销售机构如下:

(2)本公告发布后,本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上述限制。

(3)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33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